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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“三位一体” 综合评价招生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

    

各位考生:

     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章程》的有关规定: 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,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,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(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)4月24日学校进行了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,经过统分及成绩汇总,共有252人最终拟入围

     各专业入围情况为:

   拟入围考生名单详见页面下方附件。考生可登录“三位一体”报名系统询自己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。     拟入围名单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2日17:00止,公示期间,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,电话:0574-88229100;电子邮箱:zsb@nbt.edu.cn。纪委监督电话:0574-88229097。拟入围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,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

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

2021年4月27日


注意事项
1.考生只要进入入围名单,若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就能填报我校的三位一体志愿。同时,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填报相应的志愿才有机会录取: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,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,要求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普通类位次号为15万名所对应的高考分数,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,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。
2.不要过分在乎入围的分数,它仅仅代表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(占20%),最终能否录取取决于最终填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的人数,以及学考、高考、综合素质测试等三部分成绩折算出的综合成绩的高低:“三位一体”综合成绩=高中学考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20%+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(满分100分)×20%+高考总分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60%,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。
3.录取将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,分专业录取: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:1划定投档基准线,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“三位一体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。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,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:综合素质测试成绩、高考总分、高中学考成绩。
4. 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%,则录取人数控制在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%以内。
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出品
•图文来源│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
•今日编辑│招生就业联合会 陈思扬
•责任编辑│王佳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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